赵嘉敏:数字时代的裸奔
2018-06-17 10:13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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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| 赵嘉敏

转自 | 吴东同学会

6月3日的冬吴线下私享会上,赵嘉敏博士为冬吴同学们做了主题为《数字时代的裸奔》的分享。他从自己对“隐私”概念的理解,以及其在人类文明史上的发展和演化谈起。赵嘉敏认为在人类的社会文化中,最早并没有隐私这个概念,它的形成与技术的发展、历史环境、社会文化息息相关。

而在数字时代,技术的发展正在推动着人性去接受关于隐私的新态度和新文化,在未来,也许数据的集体所有权,会成为新的人性。

隐私是什么?

隐私,在中文里是由“隐“和”私“两个字构成的,隐是藏起来的意思,私是个人的,我觉得这非常好地代表了隐私的含义,有“私密”和“个人”两层意思。但对于隐私,很多技术主义者对它是有不同看法的。

你可能没有听说过Vint Cerf这个人,他是TCP/IP协议的联合发明人,在互联网历史上有非常重要的地位。他曾经说过,“Privacy may actually be an anomaly.”意思是:“隐私实际上可能是一种非正常的事情。“他的这句话,在2013年引起了轩然大波。但实际上我们如果今天回头来看,可能是有一些道理的。

一、在人类社会文化当中,隐私真正存在的历史很短。

1、部落时代,没有隐私可言。

我在准备今天的分享时看到一篇文章,作者用46张图讲述了人类过去3000年的隐私史。在人类社会早期的部落时代,是没有隐私可言的,基本上是公有制。

人类学家曾经对地球上保留至今的部落社会做了一个调查,在22个部落当中,他们发现如果在一个部落文化当中允许父母有单独的房间,那么父母是愿意在自己的房间里去从事性生活,如果没有单独房间的话,父母则倾向于在野外。

从父系社会开始,性伴侣成为人最早的私人财产,可能这时候人类才有了对性爱隐私的一种直觉。所以我们说可能首先是有了“私”,然后才会有“隐”。

2、古希腊时代,隐私是见不得人的勾当。

而当人类社会发展到古希腊时代,人们认为隐私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勾当。苏格拉底说:“如果人们把自己的行为举止藏于黑暗中,而不是暴露在光明下,那么就没有人能正当地获得与其相称的荣耀、地位和正义。”

我们看到这张图,是古希腊时代刻在壁画上的一句话——洗浴、饮酒,性爱毁了我们的身体,但却让我们活有所值。这句话其实看上去很矛盾、很痛苦,但其实和我们今天面临的问题是一样的,我们追求各种各样的体验,体验构成了我们的人生。这种娱乐至死的体验,也是一种很矛盾的心理。

3、中世纪时期,隐私成为一种手段。

到了中世纪时期,隐私才开始被少数群体认为是必须的手段,这个群体就是隐士群体。大家可以在看到这是当时隐士用来修行的“蜂巢”,一个小小的隔间,完全是与世隔绝的。但此时的隐私跟我们今天说的不一样,对于隐士来讲,隐私实际上是他们与外界隔绝,获得内心平静的一种手段。

埃及的圣安东尼是当时一个很著名的修士,他说:“就像鱼儿离开水一样,如果僧侣游荡于世俗,或者与平凡的人去消磨时间的话,那么他们就会失去这种强大的内心平静。”

4、文艺复兴初期,隐私初现。

今天的隐私概念实际上到中世纪晚期,包括文艺复兴的初期才开始显现出来,而且它是宗教、卫生和技术多种力量作用的结果。

宗教方面,教会在1215年出了一个规定——普通的教民也必须去做忏悔,而在此前只有有一定身份、地位的人才有必要去教堂做忏悔。所谓忏悔,众所周知,就是在一个很小的房间里对神父坦白自己的过错,但作为神父不能去告诉其他任何人,这其实就是隐私。

当然最后法律对教会有一些反作用影响,规定说在一些重罪上,神父是有责任去作证的。

而到了公园14世纪,欧洲爆发了一次规模巨大的疫情,将近1/3的欧洲人死于黑死病,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人类减员,从卫生的角度也对私密空间提出了要求。

最后就是古登堡技术在16世纪在欧洲的普及,开始印刷大量的图书,我们都知道最早发行量最大的一本图书是什么?没错,是圣经。古登堡印刷技术的普及,实际上是把读写文化推向了巅峰。人们通过读书来提高见识,过所谓的精神生活,这也要求一个相对私密的空间,可以说读写文化是对隐私有极大推动作用。

5、工业时代,立法标志着隐私的真正存在。

工业时代,隐私才成为人类生活的一部分,而标志就是相关法律的建立。18世纪初,美国颁布了邮政法,它规定邮政人员不能去翻阅私人信件,这是第一部关于隐私的法律。

在此之前,邮差是可以随意翻看私人信件的。但实际上,我认为人们确实在很多时候会为了方便去牺牲隐私,比如说现在的明信片,你并没有隐私可言,但是你仍然会使用。

回过头去看,在人类社会的文化当中,隐私真正的历史非常短,往长说也就是300年,往短说其实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。然而到了现代,我们对隐私又有了一个大反转。

比如说在旧金山现代年轻人的生活中,共享的起居空间成为比较普遍接受的一种文化。我们今天说蜗居好像是件不好的事情,但从某种角度来讲有它的必然性,它体现了一种社交的需求。

二、技术会推动人性去接受关于隐私的新态度、新文化。

1、我们真的在意隐私吗?

在美国的一次艺术展上,有一个艺术行为家用免费甜点来换取大家的私人数据。甜点其实是双重含义——cookies,做技术都知道,是可以用来追踪个人数据的。

结果,这个行为艺术家发现,将近有一半的观众都愿意填这张关于个人数据的表格,来换取免费的甜点,还有用户把这件事发到了自己的Twitter上。

前不久,国内也有一个行为艺术家,邓玉峰在网络上买了30万的个人数据,做了一个名字叫秘密的艺术展,当然他把一些关键数据抹掉了。然后他给这些涉及到的用户打电话、发短信,请他来看这个展览。很多人的反应是——精神病吧?

2、你的隐私态度已经过时了。

“我的奶奶总是让我在快到家的时候把GPS关掉,这样那个给你指路的人就不会知道你住在哪了。”这是一个国外的一个冷笑话,但其实我们想一想,可能我们70后,甚至说80后来讨论隐私这个话题,就像是老奶奶一样,我们对隐私的态度过时了。90后、00后可能对隐私就不是这个态度。

比如说在好莱坞的大街上,有人做过这样的调查,用你的社交账户密码来交换和明星合影的机会,很多人愿意,所以年轻人对隐私是另外一种态度。

3、为什么倒霉的是Facebook,而非Twitter?

包括这次美国大选之后,Facebook的这件事引起特别大的关注,但大家有没有想过,为什么是Facebook,而不是Twitter?

其实Facebook对个人数据还是有一些保护措施的,但Twitter,那怕你屏蔽一个用户,当他退出登陆时还是可以浏览你的账户的,所以保护机制形同虚设。人们之所以抓住Facebook不放,而放过Twitter,是因为Twitter本身就是一个空公共空间。我们都说Twitter是广场,你发布的内容等于是公之于众的,没有隐私,而Facebook是有一定的私密概念的。所以这个对比也让大家来考虑一下,在数字时代,文化对隐私会有不同的态度,今天的文化里面对隐私是可以很开放的。

4、数字时代,我并不仅仅存在于我的躯壳之内。

我们再回到传媒理论上来,麦克卢汉说:“今天,我们实际上是把我们脑子放在头颅之外,我们的神经放在我们的皮肤之外;新的技术培育了新的人类。”在数字时代,在网络时代,我仅仅只存在于我的躯壳之内吗?

如果我不存在于我的区壳之内,我是由我跟其他人的关系、互动,所有在网络上的行为所定义的,那么,还有私的概念吗?没有私的概念,还还有必要去隐藏吗?我们都在自己的头脑之外开着外挂,挂在网络当中。

5、人性是技术迄今为止最伟大的发明。集体所有权在未来会不会成为新的人性?

开源软件运动、维基百科,这都是内容的集体所有权,就是说这段代码或者这段文字并不只归我所有,是归所有贡献者所有的。国内的开源运动和百度百科为什么做不好?很大程度户上是因为大家没有集体所有权这个概念,还是对个人的概念更强一些。

比如说百度百科上,很多文章前言不搭后语,或者有很多重复,因为大家不愿意去改别人的内容,也不愿意别人来动自己的,这是集体所有权欠缺的一种体现。但在国外,集体所有权已经成为开源社区、维基百科的一种共识了。

所以在未来,数据的集体所有权会不会成为一种新的人性?对于我这样一个技术乐观主义者,我们认为人性是技术的发明,而不是人发明了技术。人性是技术迄今为止最伟大的发明。

今天我们经常会抱怨技术带来的痛苦,是不是要控制技术?但其实大家如果换个角度来想,没有技术带给我们这些痛苦和挣扎,人类社会也走不到今天。

我们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,放出了各种妖魔鬼怪、痛苦、病魔,留在盒子里的是什么?是希望,如果从人类中心主义的这个角度来看的话,希望是对人性的一种乐观。

我们相信人性,从根本上是相信技术,是对技术的乐观。因为技术会推动着我们朝多样性和复杂性增加的方向去发展。包括具体到隐私上这个问题,我相信技术会推动人性不断的去接受关于隐私的新态度、新文化。

6、法律不应该禁止,而是保护文化趋势。

未来,也许我们对物理空间上的隐私仍然有需求,仍然需要建筑隔离的墙壁、私人的空间。但是在网络空间里的隐私的必要性,可能是值得我们去探讨、争论的一个问题。

最后声明一点,我今天分享的观点主要是从文化的角度出发的态度,法律是另一回事。从一种角度来讲,法律最明确地界定了我们人性的一部分,但同时法律也是比较滞后的。法律不应该说是禁止文化的一种趋势,而应该去保护一种文化趋势,或者说预防一种文化趋势当中被滥用的一些东西。

大家感兴趣,可以去看这个欧盟的这个所谓的最严格的数据保护法——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(GDPR),那它最核心的内容是什么?它其实是对如何正当使用个人数据做了一些规定,并不是说要阻拦对个人数据的正当使用,只不过是对不正当的这个作出限制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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